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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至10月全国打击传销百日行动即将展开

发布时间 2009-07-12

   全国打击传销百日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公安部联合决定从7月中旬至10月中旬,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行动。公安部党委委员、副部长刘金国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
   刘金国指出,当前,传销犯罪形势仍然严峻。中央领导对打击传销犯罪高度重视,社会各界也十分关注。此次百日行动将通过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,严惩传销组织者、领导者和骨干分子,坚决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蔓延势头;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,进一步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;通过开展执法行动,积极探索、抓紧建立健全治理传销的长效机制。各地公安机关一定要周密部署,狠抓落实,尽快查处一批大要案件,摧毁一批传销团伙,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战果。

  刘金国要求,各地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工商机关的协作配合。百日行动的打击一定要狠,要做到打早、打小、打苗头,坚决防止传销组织坐大成势。要把涉及地域广泛、涉案金额巨大、参与人员众多、社会危害严重的案件作为打击重点,把传销犯罪的组织者、领导者及骨干分子作为重点打击对象,集中力量,从重查处。特别是对那些没有实际产品,纯粹以“拉人头”、“收取入门费”或打着“资本运作”等幌子从事传销犯罪活动的,要坚决予以打击。国家工商总局、公安部将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。

   刘金国强调,百日行动的整治一定要彻底。各地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登记和管控工作,最大限度地阻止传销人员流入,最大限度地压缩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。要高度重视对网络传销犯罪的打击,及时发现、处置网上传销信息,抓好网上、网下两个战场。要加强对传销活动比较严重的重点地区的整治,国家工商总局、公安部要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检查。

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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